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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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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阿克苏学院” 所在地:阿克苏 类型:综合类

省属专科
  •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26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9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学校及 专业代码学校及专业名称科类学 制招生计划备注计 (人)其中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1309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90608320127 510301畜牧兽医兼收3652243民语言另预科一年510301畜牧兽医兼收315510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560301建筑经济管理兼收32020 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兼收31611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兼收314104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610303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兼收32020 630302会计兼收31252030.2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630302会计兼收315510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学费标准:会计专业:3000元/学年;其他专业:3300元/学年  第三章 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 2月20日。  3、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1月2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3月8日—9日,凭身份证原件在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面 试: 10:30—19:00 (北京时间)  地 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3、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综合素质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4、考试成绩组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⑴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为以上不同类别考生所列科目赋分后成绩之和。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基本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文化素养(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方法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①、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②、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3月15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月19日—20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 http//: www.akszy.com))上予以公示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 3月22日— 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空缺计划转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  5、4月1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考生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2525329.  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 系 人:李俊逵老师 (0997—2514931 13179970056)  亚尔麦麦提老师 (0997—2514247 13579382868)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1月20日—2月20日12时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3月8日—3月9日考生来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3月10日—11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考试3月19日—20日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3月22日—30日考生确认录取结果4月1日前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详情
2019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3
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备注小计普通类单列类双语类民语言类1309338060 120200510105园艺技术3兼收30 102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10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510301畜牧兽医3兼收60 204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10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540503建筑经济管理3兼收50 203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10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理科5020 102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5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兼收40 202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5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兼收7020 203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5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630302会计3兼收8020 2040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双语类5名,民语类10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学费标准:会计专业:3000元/学年;其他专业:3300元/学年 详情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厚溥IT学院特色招生专业简介2020-08-03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南疆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财经、文化教育、信息技术、机电工程、艺术等12大类31个高职专业,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4个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专业。学院建有混合所有制厚溥IT学院,基于独创的ECDIO(ECDIO 是厚溥在引进国际CDIO工程教育模式理念的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实践性与针对性更强的整体解决方案)流程技术和项目驱动产品服务模式,开发了大数据、物联网、JAVA、DOTNET、GIS等10多个一线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并拥有完善的实施服务系统。同时,厚溥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对这些产品服务不断予以更新。近些年来,依托自身优势,努力服务中国软件互联网产业发展,已为华为、HP、IBM、联想、腾讯、阿里等11000余家企业输送了41000余名软件及服务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厚溥基于“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微课设计,立项目库20余个,微课20余门 ,并顺利通过验收;该学院开设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实施”2+0.5+0.5”人才订单式培养,以高薪择业为目的,进校即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学校颁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全国计算机专业人才证书(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在校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大三入伍直升士官,退役可直接报考专升本或免考。在校可享受80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贫困生可享受一等43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300元/年生,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生,二等2000元/年生,三等1000元/年生。咨询联系人:宋老师 13871526581(电话微信同号)帕丽老师19199498865(电话微信同号)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997-6889200、0997-6889204详情
招生信息|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应用型本科招生计划发布2020-08-03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应用型本科招生咨询QQ群。校园环境联系方式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网址:http:/www.akszy.com 卢庆军老师 15999221981 高 雅老师 18999679726 阿达来提·亚生老师 13319970985 王 冰老师 13576095842 帕热旦姆·艾合麦提老师 18299564520 招生热线咨询电话: 0997——68892003 0997——68892004 0997——68892005 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30时间段咨询。详情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093第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仅校本部招生。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三年,其中民语言类考生入校后另预科一年。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七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南疆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391.6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5563台(套),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8715万元。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财经、文化教育等12大类的31个高职专业,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4个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专业。打造医疗康养、纺织服装技术、现代农业与经济、文化教育等4个重点专业群链,自治区级特色专业5个,其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是教育部指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院建有混合所有制厚溥互联网产业学院。学院在编教职工527人,专任教师43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5人,博士4人,副高以上职称33人,“双师型”教师130人。学院在校生9155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教学能手2名,地区拔尖人才4名,科技英才3名,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近年来,师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奖项183项;荣获国家级标志性成果27个、自治区级标志性成果127个。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第十三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4、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6、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第十八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科专业:33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年,与武汉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项目专业66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参照联合培养单位具体收费标准执行。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语言类预科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学院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第二十七条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第八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八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校园网(http://www.akszy.com)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第三十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041号,邮编:843100联系电话: 0997—6889200、0997—6889204、0997—6889205传真:0997—6889197纪检监督电话:0997-6889137网址:http://www.akszy.comEmail:zs2525223@sina.com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阿克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院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93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  学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专科,三年第七条  学院概况: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依靠地方求支持,立足行业谋发展,服务企业图共赢,校企合作建平台,理论实践零距离,人才培养高技能”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爱土,重技笃行”的校训,弘扬“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坚持“立足阿克苏、面向南疆、服务新疆,以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的办学定位,锐意进取,不断改革创新,取得了快速发展。学院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唯一的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2008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以优秀成绩通过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自治区示范院校项目验收。标志着学院成功跨入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示范行列,实现了学院发展史上的第二次跨越。学院环境优美,座落在白水城——美丽的阿克苏市,占地1286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3亿元。实验实训设施齐全,设备总价值6777万元。建有多功能教学大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田径运动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86人,专任教师43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77人,副高以上职称47人,“双师”素质教师22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部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教学能手1人。开设有涵盖农林、财经、建筑、制造、卫生、电子、信息、轻纺、食品、旅游、文化、教育、艺术、传媒、体育等各行业46个高职专业,52个中职专业。其中护理、园艺技术、煤矿开采技术、新型纺织机电技术4个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护理、现代纺织技术、矿山机电3个专业是自治区特色专业。近年来学生共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241人次(国家级大赛获奖9人次,自治区级大赛获奖149人次)。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专门负责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聘请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社会监督员,采取巡视录取现场等方式对学院的招生工作施实第三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相关规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的确定: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内分为单考单招、专科批次、三校高职批次三个批次。除单考单招计划外,其余各类招生计划均实行远程网上方式录取。第十三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录取程序: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录取程序,按各省、区、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高中毕业生,民、汉兼收。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报我院护理专业、初等教育专业。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的录取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第十六条 学院面向新疆招收部分“三校”毕业生,但考生须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 统一考试。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2900元/年,理工类3300元/年,医学类3900元/年,体育类3100元/年,财经类3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普通400元/人年、公寓8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四个等级。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期间费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对退学学生,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  学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第二十四条  毕业生亦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参加相关本科院校当年组织的“直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八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五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此项工作。地    址: 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咨询电话: 0997-2521789    2514247传    真: 0997-2521789联 系 人: 亚尔麦麦提老师      李俊逵老师网    址: http://www.akszy.com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 详情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3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阿克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院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93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  学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专科,三年第七条  学院概况: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依靠地方求支持,立足行业谋发展,服务企业图共赢,校企合作建平台,理论实践零距离,人才培养高技能”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爱土,重技笃行”的校训,弘扬“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坚持“立足阿克苏、面向南疆、服务新疆,以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的办学定位,锐意进取,不断改革创新,取得了快速发展。学院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唯一的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是新疆第三产业园区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是国家残疾人联合部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2008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以优秀成绩通过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自治区示范院校项目验收。学院环境优美,座落在白水城——美丽的阿克苏市,占地1141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3亿元。实验实训设施齐全,设备总价值6777万元。建有多功能教学大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田径运动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79人,专任教师44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87人(其中博士生2人),副高以上职称44人,“双师”素质教师22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2人,地区拔尖人才4名,科技英才3名。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开设有涵盖农林、财经、建筑、制造、医疗卫生、电子、信息、现代纺织、食品、旅游、文化、教育、艺术、传媒、体育等各行业46个高职专业,2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其中护理、园艺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矿山机电技术、现代防治技术5个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近年来学生共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241人次(国家级大赛获奖9人次,自治区级大赛获奖149人次)。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专门负责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聘请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社会监督员,采取巡视录取现场等方式对学院的招生工作施实第三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相关规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的确定: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内分为单考单招、专科批次、三校高职批次三个批次。除单考单招计划外,其余各类招生计划均实行远程网上方式录取。第十三条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录取程序: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体统考成绩合格为标准。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术科成绩合格并遵循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术科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予以投档录取;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录取程序,按各省、区、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学生,民、汉兼收。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因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报我院护理专业、小学教育专业。第十五条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的录取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第十六条学院面向新疆招收部分“三校”毕业生,但考生须参加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 统一考试。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九条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分政策。具体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围依据所在省(市、区))制定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中相关内容。其中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2900元/年,理工类3300元/年,医学类3900元/年,体育类3100元/年,财经类3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普通600元/人年、公寓8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四个等级。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期间费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可以补考、重修,经过考核合格颁发毕业证书。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二十三条  学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第二十四条  毕业生亦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参加相关本科院校当年组织的“直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第八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五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此项工作。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咨询电话: 0997-2521789    2514247 传    真: 0997-2521789联系人:亚尔麦麦提老师      李俊逵老师网    址: http://www.akszy.com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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